武艺的讲究和体育锻炼

在春秋时代,军队以贵族作为骨干,以贵族下层的“国人”作为主力。每一个贵族和“国人”都是武士,因而他们很讲究武艺的训练。贵族以弓矢作为主要武器,以车阵作战为主要的战斗方式,这和他们进行集体围猎的方式基本相同。因此他们常常借用田猎作为军事演习的手段,把“射”的比赛和观摩作为军事训练的手段,形成了“大蒐礼”和“射礼”。随着社会制度的变革,中原各诸侯国军队改由郡县征发的农民组成,并从中考选武士作为常备兵,战争方式也改为步骑兵的野战和包围战。因此原来的“大蒐礼”和“射礼”已不能用来作为练习武艺的主要手段。尽管战国时代一些铜器的画像中还有描写这种礼的场面,但已经不是当时练习武艺的主要手段。《汉书·艺

文志》有兵技巧家,讲究训练人的手足,掌握使用战斗器械的技巧,有射法、弋法、剑道、手搏、蹴鞠等门类。所有这些门类的武艺,战国时代都已开始讲究:

(一)射法 当时各国政府奖励人们学习射法。例如李悝为魏的上地守, 曾下令道:“人有狐疑之讼者,令之射的,中之者胜。”因而人们就勤于习射,日夜不休(《韩非子·内储说上篇》)。“射的”的“的”,就是指“侯”

(布制箭靶)的中心点。韩非说:“设五寸之的,引十步之远”,有“常仪的”而能射中的才是“巧”(《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篇》)。《汉书·艺文志》兵技巧家有《逢门射法》二篇。逢门就是蠭门,是个和善御的造父齐名的善射者,沿用了传说中夏代善射者逢蒙的称号①。他由于坚定不移地学习, 从老师甘蝇那里学得了远射的技艺。当时还传说春秋时楚国神射手养由基在百步之外射柳叶能够百发百中,采用的是“支左屈右”的射法(《战国策·西周策》,高诱注:“支左屈右,善射法也”)。

(二)弋法 弋是用细线系在箭上射,使射中的鸟鲁随着细线而很快被猎取。战国时代有不少人以弋射高空的飞鸟而著名。例如齐宣王曾问“弋” 于唐易子,唐易子说“弋”的关键“在于谨凛”(善于躲藏隐蔽,《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篇》)。又如“楚人有好以弱弓微缴加归雁之上者”,楚顷襄王曾特地召见他(《史记·楚世家》)。故宫博物院所藏桑猎宴乐画像壶的第二层画像左方,就是描写弋射一群高空的归雁的情景,许多被射中的归雁连着箭上的细线正从高空掉下来。当时楚国著名的弋射者叫蒲苴子。

《列子·汤问篇》讲到“蒲苴子之弋也,弱弓纤缴,乘风振之,连双鳻于青云之际。”《淮南子·览冥篇》说:“蒲苴子之连鸟于百仞之上”(高注:“蒲苴子,楚人,善戈射者。七尺曰仞”)。“百仞”是说七百尺以上的高空,“连鸟”是说用细线把射中的鸟牵连着。《汉书·艺文志》兵技巧家有《蒲苴子弋法》四篇。

① 传说中夏代善射者逢蒙是从羿学得全副射的本领的,《孟子·离娄下篇》说“逢蒙学射于羿”。而蠭门是由于坚定不移地向甘蝇学习而善射的。《吕氏春秋·听言篇》说:“造父始习于大豆,蜂门始习于甘蝇。御大豆、射甘蝇而不徙,人以为性者也,不徙之所以致远追急也。”足见蠭门不同于夏代的逢蒙,是沿用了逢蒙的称号。蠭门的年代不详,当在造父之后,大体上是春秋战国时人。

(三)剑道司马迁的祖先有在赵国传授剑道的。司马迁说:司马氏“去周适晋”之后分散,“在赵者以传《剑论》显”(《史记·太史公自序》)。

《汉书·艺文志》兵技巧家有《剑道》三十八篇,没有作者姓名。

(四)角力春秋末年各国已有奉养力士和挑选训练勇士的风气。晋国赵简子的戎右(坐在主人马车右边的保卫人员)少室周是个大力士,听说牛谈力气比他大,要求“与之戏”,“戏”就是“角力”。角力的结果,少室周“不胜”,就把戎右的职位让给牛谈(《国语·晋语九》。韦注:“戏,角力也”)。战国时各国政府很重视“讲武”,并且把“角力”和“射御”同样作为“讲武”的重要项目。《礼记·月令》规定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将帅讲武、习射、御、角力”。班固说:战国时代“稍增讲武之礼,以为戏乐, 用相夸视(示),而秦更名角抵”(《汉书·刑法志》)。事实上,战国时早已有“角力”的名称①。这时角力不仅比赛体力,而且讲究技巧。《庄子·人间世篇》说:“且以巧斗力者,始于阳,常卒于阴,泰至则多奇巧。”“阳” 是指显见的技巧,“阴”是指隐秘的技巧。这是说:讲究用技巧进行角力的, 开始用显见的技巧,终于用隐秘的技巧,到比赛的决定性阶段就多方面使用出奇制胜的技巧。《汉书·艺文志》兵技巧家有《手搏》六篇,“手搏”就是“角力”,也就是现在的相扑或摔交。这在汉代叫做“卞”或“弁”①。

(五)蹴鞠 也称蹹踘或蹋鞠。鞠是一种实心的皮球,蹴或蹋是踢的意思②。这种踢球游戏,不仅可以训练武士,还可以从中选拔有武艺的人材。《汉书·艺文志》兵技巧家有《蹴鞠》二十五篇。刘向《别录》说:“蹴鞠者, 传言黄帝所作,或曰起战国之时。蹋鞠,兵势也,所以练武士,知有材也, 皆用嬉戏而讲练之。”(《史记·苏秦列传·正义》引)所说“传言黄帝所作”,这是出于假托;所说“起战国之时”,当是事实。

(六)举鼎 这是一种举重的游戏和比赛。秦武王就喜好这种游戏,因此受伤而死。秦武王“有力好戏”,曾用力士任鄙、乌获、孟说为大官(《史记·秦本纪》)。公元前三○七年八月,秦武王带了孟说到周的洛阳去举鼎③, 举起龙文赤鼎,两目出血,绝膑(折断胫骨)而死,孟说致被灭族。据说孟说齐国人,力大“能生拔牛角”④。乌获“能举千钧之重”,千钩即三万斤,

① 《韩非子·外储说左下篇》有和《国语·晋语九》相类似的记载,只是把少室周说成赵襄子的力士;和少室周角力的,一说是中牟徐子,又一说是牛子耕。《韩非子》已用“角力”的名称。

① 《汉书·哀帝纪赞》说:“时览卞、射、武戏。”颜注引苏林曰:“卞,角力为武戏 也。”《汉书·甘延寿传》说“试弁为期门。”“弁”即“卞”。

② 《汉书·艺文志》颜注:“鞠,以韦为之,实以物,蹴蹋之以为戏也。蹴鞠,陈力 之事,故附于兵法焉。”

③ 《史记·秦本纪》说:“王与孟说举鼎绝膑。”《史记·赵世家》又说:“秦武王 与孟说举龙文赤鼎, 绝膑而死。”没有说秦武王在何处举鼎。《史记·甘茂列传》说: “武王竟至周而卒于周。”《孟子·告子下篇·正义》引《帝王世纪》说:“秦武王于洛阳 举周鼎,乌获两目出血”。“乌获”两字当衍。《琱玉集》卷十二引《帝王世纪》说:“秦王 与之举鼎,两目出(脱“血”字),绝膑而死。”可知秦武王于洛阳举周鼎而死。

④ 《孟子·公孙丑上篇·正义》和《琱玉集》卷十二引《帝王世纪》,都没有提到 孟说,而说“齐孟贲之徒并归焉”,“齐孟贲及任鄙、焉(通“乌”)获之徒,皆住归焉”;又说“孟贲能生拔牛角”。似乎孟说即盂贲。但是,从其他史料来看,孟说和孟贲当非一 人,孟说是力士,而孟贲是勇士。例如《史记·范雎列传》记范雎说:“乌获任鄙之力焉而死,成荆孟贲王庆忌夏育之勇焉而死。”《集解》引许慎曰:“孟贲卫人。”韩非多处以孟贲和夏育井提,如说:“有乌获之劲,而不得人助,不能自举;有贲、育之强,

活到八十岁(《战国策·燕策一》苏代语)。任鄙不但力气大,还能“自极于权衡(严格遵守法制)”(《韩非子·守道篇》),到秦昭王时还得到重用,由于魏冉的推荐做到汉中郡守(《史记·白起列传》)。

由于统治者的奖励,民间出现了不少大力士。民间的大力士常常用很重的铁椎作武器,他们中间有被利用为刺客的。信陵君窃符救赵时,从隐士侯赢那里得到了屠者朱亥。朱亥是个大力士,用藏在袖中的四十斤重的铁椎打死了将军晋鄙,信陵君才夺得了兵权。后来张良又从仓海君那里得到力士, 用重一百二十斤的铁椎狙击秦始皇,没有击中。

(七)杂技《列子·说符篇》记载“宋有兰子者以技于宋元君”的故事。“兰子”是指“妄入宫掖”者,“兰”即“關”的通假。《说文》说:“闗, 妄入宫掖也,读若兰”。据说“宋元君召而使见,其技以双枝,长倍其身, 属其踁,并趋并驰,弄七剑迭而跃之,五剑常在空中。”就是使用高跷一面趋驰,一面以双手轮流飞跃七剑,使五剑常在空中飞舞,这是使用高跷表现“弄剑”的杂技。

而无法术,不能长生(当作“胜”)。”(《韩非子·观行篇》)又如说:“故能使用力者自极于权衡,而务至于任鄙,战士出死,而愿为贲、育; 用力者为任鄙,战如贲、育, 则君人者高枕而守已完矣。”

(《韩非子·守道篇》)韩非以孟贡、夏育的勇猛,和任鄙、乌获的力气大对比,又把孟贲、夏育作为“战士出死”的表率。很明显孟贲是个战斗的勇士,不是和任鄙、乌获同样的力士。《淮南子·主术篇》也说: “勇服于孟贲。”《群书治要》引许注:“孟贲,卫人。”《汉书·淮南王传》“奋诸、贲之勇”,颜注引应劭也说:“卫孟贲也。”可见孟贲是卫人,与孟说之为齐人不同。据此可知《帝王世纪》所说的“孟贲”当是“孟说”之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