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物质世界的认识和分辨

后期墨家的朴素唯物的自然观,是和他们重视现实的认识论分不开的。他们认为感性知识的取得有四个步骤:首先要有求知的本能,即所谓“知(认识能力),材也”。其次要有求知的意图,即所谓“虑,求也”。再其次要能接触到事物,取得印象,即所谓“知,接也”。最后必须根据过去的经验加以分析综合,即所谓“恕(同“智”),明也”(《墨子·经上篇》、《经说上篇》)。他们又认为知识的来源有“闻知”、“说知”、“亲知”三种, “闻知”是传授得来的知识,“说知”是推论得来的知识,“亲知”是亲身经历得来的知识。在“闻知”中又可分为“传闻”和“亲闻”两种,在“亲知”中又可分为“体见”(只见一部分)、“尽见”(全部看见)两种。

他们认为理性知识的追求,应该着重于“故”、“法”、“佴”三方面。“佴”指现状,即所谓“佴,所然也”。“法”指怎样造成这现状的,即所谓“法,所若而然也”。“故”指为什么会造成这现状的,即所谓“故,所得而后成也”(《墨子·经上篇》、《经说上篇》)。

他们为了分辨事物,对于事物的同异也有了分析。曾经把“同”分为“重同”(两个名称同指一样实物的)、“体同”(同为一件东西的一部分)、“合同”(同放在一个场合的)、“类同”(有相类似之处的)四种。又曾把“异”分为“二”(名称和实物都不同的)、“不体”(不都是一件东西的一部分)、“不合”(不是同放在一个场所的)、“不类”(没有相类似之处的)四种(《墨子·经上篇》、《经说上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