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用“仁义”和“王道”来完成统一

基于上述理论,荀子认为运用“礼义”才能达到统一天下的目的,就是所谓“义立而王”。首先要依据“礼义”来制定“义法”,也就是“王者之法”,或者说“千岁之信法”。其次需要选择“王者之人”来执行“王者之法”,选择好一个能够执行“王者之法”的相国。他主张“论一相,陈一法, 明一指”,就是要实行中央集权,统一法制,确立一个起指导作用的政治纲领。他认为,能够做到“其法治,其佐(指相国)贤,其民愿,其俗美”, 四者都属于上等的,叫做“上一”,做到“上一”就可以建成统一的“王” 业(《荀子·王霸篇》)。荀子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 水则覆舟。”(《荀子·王制篇》)把国君与人民的关系看作水与舟的关系, 这样的认识是比较深刻的。因此他主张采用“节用裕民”、减轻赋税等措施来缓和阶级矛盾,采用“以德服人”的“仁义”和“王道”来争取人民归向, 从而完成统一的历史任务。他认为,用王道可以取天下,用“霸道”只能使一国强盛。拿王道和霸道相比,霸道是次要的;拿仁义和武力相比,武力是次要的。要完成统一,只能以仁义为主,以武力为辅,“以不敌之威,辅服人之道”(《荀子·王制篇》)。因此他认为当时秦国的“锐士”,不及齐桓公、晋文公的“节制”之师,而桓、文的“节制”之师又不可以对敌商汤、周武王的“仁义”之师(《荀子·议兵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