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爚(1144—1216)

南宋学官。字晦伯,建阳(今属福建)人。受学于朱熹、吕祖谦。乾道进士。历任山阴主簿、莲城令、闽县令,兴修县学。时道学禁起,他从朱熹于武夷山讲道读书,并筑云庄山房,为终老隐居之计。后历官知德庆府,提举广东常平、浙西提点刑狱,均有政绩。迁国子司业,进国子祭酒兼侍立修注官、权刑部侍郎兼国子祭酒,兼太子左谕德。封建阳县开国男,赐食邑。兼工部侍郎,进封子爵。权工部尚书,兼太子右庶子,仍兼左谕德。每向王

子进讲经史,力陈声色嗜欲之诫,直言不讳,同僚为之“吐舌”。曾上奏, 申明道学之所论,皆“以事父则孝,以事君则忠”,指责权佞指“道”为“伪”, “屏其人,禁其书,学者无所依向,义利不明,趋向污下”。要求罢伪学之诏,以朱熹所注释的《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为教,“正君定国,慰天下学士大夫之心”;以朱熹所订之《白鹿洞洞规》为太学学规。著有奏议、《史稿》、《经筵故事》、《东宫诗解》、《礼记解》、《讲堂故事》、《云庄外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