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巴

东汉官员。字叔元,魏郡内黄(今属河南)人。顺帝时任桂阳太守。以地处南陲,不闻中原典训,故为吏民制定婚丧之礼,又兴办学校奖进人才。虽郡府下级吏员也令其读书学习。治郡七年,政绩显著。入朝为议郎、光禄大夫。灵帝时因力辩陈蕃、窦武之冤,下狱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