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而不淫

孔子提出的审美教育的中和原则。谓快乐而不放荡。《论语·八佾》: “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为之歌《豳》,曰:‘美哉,荡乎!乐而不淫,其周公之乐乎?’”原多指音乐,后常泛指文艺作品表现欢快情感而有节制,不流于淫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