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才(?—1045)

北宋教育家。字挺之,青社(今属河南)人。天圣八年(1030)同进士出身。曾从河南穆修学《易》。初官卫州,获嘉主簿,权共城令。曾为邵雍师,授以陆淳《春秋》、《易》,雍卒以《易》名世。后调孟州司法参军, 又辟为泽州签署判官。时泽人刘羲叟从其受历法,时称”羲叟历法”,发扬雄、张衡之所未喻者。弟子甚众,以邵雍为最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