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循(1763—1820)

清学者、教育家。字里堂,又字理堂,晚号里堂老人。江苏甘泉(今属扬州)人。自青年起即训蒙授徒。曾从阮元游学山东、浙江等地,参与阅卷和诂经精舍的创建。后应礼部试不第,归居家乡,构“雕菰楼”,专意著述。于群经及历算、训诂、地理、戏曲之学无所不究。尤深谙《易》、《孟子》, 颇多己见。撰《易通释》、《易图略》、《易章句》,以测天之法测易,发明“旁通”、“相错”、“时行”三义。认为“名起于立法之后,理起于立法之先”,强调世上没有一成不变及执一以持万之理。作《孟子正义》,指出人有智慧,能进化,有赖习行。言人之性善在“能知事之宜在我”,是环境、教育与人主观努力的结果。教育上反对用统一目标、内容、方法培养人, “强人以同己”;指出“教人者以人得其益为归”,“非必预期其效”;认为“人各一性,同而实异”,主张用多种多样的方法方式“尽天下之性”。尊重个性的发展,“不使天下之学皆从己学,不使天下之立达皆出于己之施”。承认人追求物质利益的合理性,认为“一切不善多由于贫”。强调儒者以治生为要;教学生“以权治身”,用笔耕舌耕养家糊口,士农工商四业皆可为。重视博学多闻,提倡“通核”,以经史、作文、历算作为教学基础。指出历算之学对人性情意志具有陶冶功能。主张学术自由,提倡争辩,反对执一专制。认为“圣人之言亦不定”,要求学生通变神化,“集千万人之知以成吾一人之知”。著有《雕菰集》、《里堂家训》、《里堂学算记》、《六经补疏》、《论语通释》等,多收入《焦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