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书

又称“正书”、“正楷”、“真书”。汉字书体之一。指具有法度,可作楷模的法书。由隶书发展演变而成。始于汉末。笔画平整,形体方正。唐张怀瓘《书断》云:“楷者法也,式也,模也。孔子曰:‘今世行之后世, 以为楷式。’”故凡有法度之书皆可称“楷书”。但通常乃指魏晋以来之楷书。为初学书法者常习之字体。《宣和画谱》称:“在汉建初有王次仲者, 始以隶字作楷法。所谓楷法者,今之正书也。人既便之,世遂行焉。于是两汉之末,隶字石刻间杂为正书,降及三国锺繇,乃有《贺克捷表》,备尽法度,为正书之祖,晋王羲之作《乐毅论》、《黄庭经》,一出于世,遂为今昔不赀之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