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质之性

又称“气禀之性”。理学概念。与“天命之性”、“天地之性”相对。张载提出:“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正蒙·诚明》)。二程赞同此说。认为“论性不论气,不备;论气不论性,不明。二之则不是”(《二程遗书》卷六)。“性即是理,理则自尧舜至于涂人,一也。才禀于气,气有清浊。禀其清者为贤,禀于浊者为愚”(《二程遗书》卷十八)。明确将人性分为“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天命之性” 即“理”,即“五常”。圣人、凡人皆同。“气质之性”,亦称“才”,则因人出生时所禀气之清浊而异,但均可通过教育和自身的努力而发生变化。朱熹说“论性不论气,则无以见生质之异;论气不论性,则无以见义理之同”。“性只是理,然无那天气地质,则此理无安顿处。但得气之清明,则不蔽锢此理,顺发出来。蔽锢少者,发出来的天理胜;蔽固多者,则私欲胜。便见得本原之性,无有不善”(《朱子语类》卷四)。并进而认为人的性格刚柔、资质聪愚贤不肖、寿命长短、身份贵贱等,皆由“气质之性”所决定。但又强调气质可变,并据以论证教育的必要性与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