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即理

理学家的人性学说。宋程颢、程颐首先提出。二程接过张载把人性分为“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观点,进而提出《中庸》中的“天命之谓性”, “此言性之理也”(《二程遗书》卷二十四)。“性即理也,所谓理,性是也”(同上,卷二十二)。朱熹继承发展此说:“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中庸章句》)。理学家断定人具有仁、义、礼、智、信等先验的道德本性,为“穷天理,灭人欲”的教

育纲领提供人性论的依据。参见“天命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