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体达用

北宋胡瑗提出的教育主张。《宋元学案·安定学案》载刘彝对宋神宗曰: “国家屡朝取士,不以体用为本,而尚声律浮华之词,是以风俗偷薄,臣师

(指胡瑗)当宝元、明道之间,尤病其失,遂以明体达用之学授诸生。”并解释说:“君臣父子,仁义礼乐,历世不可变者,其体也;诗书、史传、子集,垂法后世者,其文也;举而措之天下,能润泽斯民,归于皇极者,其用也。”胡瑗在苏州和湖州讲学,特立经义与治事二斋。经义斋讲明儒家经义, 治事斋则讲习“治兵、治民、水利,算数之类”。庆历中尝取其法为太学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