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担夫争道

古代书法教学术语。书法典故。《新唐书·张旭传》:“旭自言,始见公主、担夫争道,又闻鼓吹,百得笔法意,观倡(歌舞艺人)公孙舞《剑器》, 得其神。”谓学习书法时,应从生活和自然中汲取营养,感悟笔法多变、参差有致的原理。清宋曹《书法约言·论草书》:“古人见蛇斗与担夫争道而悟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