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之

南宋教育家。字子澄,临江军清江(今属江西)人。绍兴进士。除万安丞,擢知宜黄县,改太常主簿,通判鄂州。知衡州,增筑临蒸精舍。知袁州而疾作,犹贻书执政论国事。初欲应博学宏词科,及见朱熹,尽取所习焚之, 始有志于义理之学。淳熙间建槐阴精舍,并讲学丰城龙山书院和星子白鹿洞书院,曾参加鹅湖之会。认为致知之事,须友朋讲学之助互相启发。主张读书则“毋欲速,毋蓄疑,先后疾徐,适当其可”。至于涵养之功,非得之于人,赖自身努力。倡导将“圣人之言,反求诸身,一一体察,须使一一晓然无疑”(《宋元学案·清江学案》)。著有《曾子内外杂篇》、《戒子通录》、

《祭仪》、《训蒙新书外书》、《墨庄总录》、《续说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