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法

清桐城派提出的写作古文的准则。方苞认为“义即《易》之所谓言之有物也,法即言之有序也。义以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书货殖列传后》)。经即《五经》、《语》、《孟》,纬即文章法度,经纬成文亦即文道合一、形式变化合乎内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