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元(1635—1704)

清初学者、教育家。字浑然,又字易直,学者称习斋先生。原籍直隶博野(今属河北)人。其父颜昶曾给蠡县刘村朱九祚当养子,遂为蠡县人。四岁时父逃亡,十岁时母改嫁。家境贫寒,亲自耕田灌园,行医赡家。善骑射、剑戟,懂兵法。一生主要从事教育。设家塾,执教村馆,订有“习斋教条” 二十则。早期攻研宋明理学。初喜陆王心学,后崇程朱理学,号其斋曰“思古斋”。三十四岁遭祖母丧,治丧中,始觉朱于家礼不近人情,立志“矫枉救失”,遂超越宋学、汉学,直接以孔孟之学为法。崇尚“习行”,乃改“思古斋”为“习斋”。晚年应郝文灿之请,主持漳南书院,仅半年,书院被洪水冲毁。著名弟子有李塨等。强调教育在治国理民中的作用。谓“昔人言本原之地在朝廷,吾以为本原之地在学校”,“学校人才之本也”。认为学校要发挥其“本原”作用,关键在于用来培养人才之学术思想是否正确。“盖学术者,人才之本也;人才者,政事之本也;政事者,民命之本也。无学术则无人才,无人才则无政事,无政事则无治平,无民命”(《习斋纪余·送王允德教谕请苑序》)。对传统理学教育及科举制度进行抨击。主张用实学、实物、习行、习动,代替空谈心性、静坐,培养有“经纬天地之略”、‘礼乐兵农之才”的“豪迈英爽之俊杰”,造就“为天地造实绩之圣贤”,而非“修身养性之圣人”。遵“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的原则,教以“三事”、“六府”、“六德”、“六行”和“六艺”诸科,内容涉及农业、水利、地理、军事、医学以及经济、财政管理等各种实用知识和技术。道德教育内容则仍沿袭传统的封建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试图在漳南书院实施其实学教育思想,采用宋儒胡瑗的分斋教学,设六斋。正厅名“习讲堂”, 标明其学术宗旨。两侧分设文事斋、武备斋、经史斋与艺能斋。文事斋课礼、乐、书、数、天文、地理等科。武备斋课黄帝、太公及孙吴诸子兵法、攻守、营阵、陆水诸战法,射、御、技击等科。经史斋课十三经、历代史、诰制、章奏、诗文等科。艺能斋课水学、火学、工学、象数等科。书院大门内,分置理学斋与帖括斋。理学斋课静坐,讲授程、朱、陆、王之学。帖括斋课八股举业。两斋所授内容均系实学之“敌对”。他说此乃顺应当时社会心态而暂立,皆处以朝北方位,以示贬抑。他自述其教育内容是“实”,理学教育内容是“虚”。“彼以其虚,我以其实”(《存学编》卷一)。提出“习行” 作为治学和教学的总原则。“吾辈只向习行上做功夫,不可向语言文字上着力”(《习斋言行录》卷下)。“习行”的基本点是,自觉学习(包括读、听、讲),反复练习,动手实做、实行、实践,使封建道德规范转化为个人德行;礼、乐、射、御、书、数、兵农、钱谷、水火、工虞之学,转化为个人的技能、各种实际的应用能力,表现为事功。强调学习应在动态中进行, 人才应“历练”而成,“三皇五帝三王周孔皆教天下以动之圣人也,皆以动造成世道之圣人也”(《习斋言行录》卷下)。批评静坐读书求学问,不仅

“十之七分舛误不实”(《习斋纪余》卷六),而且使读书人“萎惰精神”、“筋骨疲软”,“以致天下无不弱之书生,无不病之书生”(《朱子语类评》)。并指出学子一旦迷恋爱静空谈,必至废弃实事,“遇事即茫然”。著有《四存编》、《四书正误》、《习斋纪余》、《朱子语类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