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清(1688—1799)

清书院山长。字廷鉴,号九溪,湖南宁乡人。雍正进士,历任九溪学正、岳州府教授。乾隆元年举博学鸿词科,参加三礼、律吕、经史三馆的纂修与校勘,官至宗人府主事。任岳麓、玉山书院山长凡十二年。其学与王夫之、王先谦、王闿运相颉颃,人称“湖南四王”。在岳麓订《学规》十八条。前九条为道德行为规范(忠、孝、庄、俭、和、悌、义)的规定;后九条为读书、会课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教人不徒以制艺相尚,凡四书、六经、史籍及

诸子百家诗古文辞均应博采。循礼守约。提出《读经六法》:“正义”、“通义”、“余义”、“疑义”、“异义”、“辨义”;《读史六法》:“记事

实”、“玩书法”、“原治乱”、“考时势”、“论心术”、“取议论”。又作《岳麓书院学箴》九首,其中云:“日月不灭,万古六经。囊括万有, 韬孕经纶。史书廿二,纲目星陈。如何不学,长夜迷津”(《岳麓书院志·学规》)。反映其经史致用的实学派的教育主张。著有《周礼会要》、《仪礼分节句读》、《锄经文略》、《宋儒理学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