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派

指清中叶以方苞、刘大櫆、姚鼐为代表的散文流派。其成员初期都是安徽桐城人,故名。方苞论文提倡“义法”。“义”,指文章中心思想;“法”, 指表达旨意的形式技巧。主张非阐道翼教、有关人伦风化,不苟作;凡所涉笔,皆有六籍精华;不可入语录中语、魏晋六朝藻丽俳语、汉赋中板重字法、诗歌中隽语、南北朝佻巧语。其为文大抵上规《史》、《汉》,下仿韩欧, 不肯稍轶于规矩之外。刘大櫆师事方苞,亦主张作品应阐发程朱理学,艺术形式则模仿古人的“神气”、“音节”、“字句”。姚鼐出于刘氏门下,提出“义理”、“考据”、“辞章”合一,即以“考据”、“辞章”为手段, 阐发儒家“义理”,发展了桐城派理论。其作品大抵以程朱理学为依归。姚氏弟子以管同、梅曾亮、方东树、姚莹四人为最著,颇影响一时,遂使桐城派之名益显,俨然与当时之“汉学”相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