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不韦(?—前 235)

战国末年政治家。卫国濮阳(今属河南)人。原为阳翟(今河南禹县) 大贾,因助秦公子异人立为太子,前 250 年,被任为相国,封河南洛阳十万户,称文信侯。秦王政即位,仍继相位,被尊为“仲父”。养士千余人,组织宾客编著《吕氏春秋》,汇合诸子百家之说,企图为建立统一的封建国家作理论准备。针对当时秦国的实际情况,从政策思想上提出“以德持胜”、“以理持胜”、“以贤立功”。反对酷刑、滥刑,主张先德后刑,“以爱托威”。“爱利之心谕,威乃可行”。“令苛则不听,禁多则不行”(《吕氏春秋·孟秋纪·荡兵》)。认为决策者要“知故”、“知类”、“知变”、“善于因”,即要探究各种事物的内在原因、类别和变化,并善于根据变化规律决定相应的对策。重视文化教育。是书论教育,多列于“三夏纪”。盖取义于夏之德主作育成长。认为“利人莫大于教”。主张依靠贤人治国,国家不仅要依赖教育培养“忠臣廉士”,更应造就德才兼备的“圣主”。认为“圣主”的知识和德性素养在决策中具有决定的作用。并从尊贤立场出发, 倡导社会尊师,恢复“王不臣师”的传统,为教师“竭智尽道以教”、为弟子有效地接受教师的教导创造必要的心理条件。但此书中这些主张并未引起秦王政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