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226—249)

三国魏学者,魏晋玄学的主要创始人之一。字辅嗣,山阳(今河南焦作东)人。少年即负盛名,史称其“幼而察慧,年十余,好老氏,通辩能言”

(《三国志·魏书·钟会传》注引)。为何晏尝识,任黄门台郎。正始十年

(249),因事免官,遇疾而卒,年仅二十四岁。与何晏、夏侯玄等同开玄学风气,竞事清谈。认为世界的本体,即“道”或“无”,无是本;具体的事物为有,是末。“有生于无”,故无为体,有为用。“体用无二”。他以这一本体论解释性与情、圣人与人、名教与自然、意(相当于道)与象、言之间的关系。在性与情的问题上,主张性是本,情是末;性是体,情是用。认为“圣人体无”,即得道之圣人,与人一样,均有“五情”,所不同于人的在“应物而无累于物”,能以性统率情,“以情从理”。反对何晏谓圣人无喜怒哀乐之情的观点,在自然与名教的问题上,主张自然为本,名教为末; 自然是体,名教为用,“名教出于自然”。认为“自然之质,各定其份”(《周易注·损卦》)。为封建纲常,提供了本体论依据。在意与象、言的问题上, 则主张意为本、象为末。意相当于道或无,是不可名状的。象是道的外部表现,即各种具体事物与现象,是可以言状的。意和象、言的关系,犹如鱼和钓筌。故认识、为学的目的在通过象、言而把握道、“体无”。“言者所以明,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周易略例·明象》)。强调智慧的作用,“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三国志·魏书·钟会传》注引)。著有《周易注》、《周易略例》、《老子注》、《论语释疑》、

《难何晏圣人无喜怒哀乐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