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名

指辨正名称、名分,使名实相符。《论语·子路》:“必也正名乎!” 孔子认为为政首先必须正名,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主张“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都要严格遵守应有的等级名分,不得逾越。《荀子》有《正名》篇,要求“制名以指实”。分名称为四类:“刑名”、“爵名”“文名”、“散名”。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礼仪)从礼, 散名(杂名)之加于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正名的目的是“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后扩大为力求辨正一切事物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