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志为乐

魏晋时积康提出的审美教育观。《与山巨源绝交书》:“故四民有业, 各以得志为乐。唯达者为能通之。”《家诫》:“人无志,非人也。⋯⋯若志之所之,则口与心誓守死无二,耻躬不逮,期于必济。”意谓美育能帮助人实现自身的志趣,从而达到真正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