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学技术转移的渠道和方式

同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一样,科学技术转移也呈现多样化、专业化的发展趋势。其基本类型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

  1. 技术转让。所谓技术转让是指技术转让方通过各种途径,将其拥有的技术成果移交或许可受让方所有或使用。技术转让的具体形式也是多样的, 其主要形式有:许可证贸易、成套设备引进与转让、工程承包合作生产、补偿贸易、合资经营等。其中许可证贸易是技术转让中使用最广泛、最普遍的一种方式。

(1)许可证贸易是指技术供应方和技术引进方,就某项技术转移问题进行商业性磋商,然后双方就磋商结果达成协议,并按协议的规定,允许技术引进方有权使用技术供应方所拥有的技术生产和销售产品,并向技术供应方支付一定的报酬。许可证贸易中,引进方仅仅得到的是对该技术实施的使用权,其技术的所有权仍在技术供应方手中。许可证贸易是以专利制度的存在为条件的。许可证可以分为专利许可证、专有技术许可证、商标许可证和技术决窍许可证四种基本形式。(2)成套设备引进和转让是技术商品买方从卖方购买生产某种产品的全套设备,通常包括提供技术、工程设计、成套设备, 甚至包括厂房乃至生产、管理产品销售,以及培训技术人员等服务项目。这种引进方式见效快,可在较短时间内形成生产能力,但投资费用较大,且往往掌握不到关键技术,当消化和仿制的技术跟不上时,还需不断购进对方的零配件而依赖或受制于对方。其方式有:自购、招标、代购、承包四种。(3) 工程承包是指承包方向某一工程的业主承诺,同意按照当事双方现定的条件包干完成该工程任务的协议。这一形式通常具有四个特征:一是承包的项目规模大、投资多、业主要求项目必须确保成功;二是业主希望通过项目承包吸收引进新工艺、新技术,以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或填补空白;三是项目的内容复杂,有设备采购、技术引进、上建施工、技术服务和设备安装等多重环节;四是既有商品买卖,又有技术转让,还有劳务输出等综合性的科学技术的贸易活动。(4)合作生产是指技术新品买卖双方或多方对某一产品共同研究、共同开发、共同生产、互相提供生产中所需的零部件,生产经营中共负盈亏的贸易方式。生产中所需要的工艺技术和管理技术一般都是由技术较发达方提供采用这种技术贸易方式在合同期满时,技术欠发达方基本上能全部掌握合作者所提供的技术,实现零部件的自产化,以达到引进先进技术的目的。(5)合作生产的当事各方只在生产过程中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这种权利和义务关系体现于等价有偿、平等自愿之基础上,表现于交换技术、劳务和生产成果上,其实质是专业分工的生产形式,通过合作,实现技术的转让,推动技术的进步。

(6)合资经营则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共同兴办某个产品的生产,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分享利润,共担风险的一种技术转让与引进方式。其通常作法是由技术转让方提供机器设备、专利技术、技术决窃、技术培训和资金,而技术受让方以厂房、土地、动力、原材料等进行合资经营;合资经营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合股经营;二是台约经营。合资经营通常对合资双方都有利。对于技术输出方而言,通过合资,使产品在市场上有竞争能力, 可获较高的利润;对技术引进方而言,通过合资,可获得先进技术或取得较长时间和较全面的技术转移和经营管理经验。

  1. 技术服务。这主要包括咨询服务、技术辅助服务和技术中介服务。前二者是具有较高技术要求的决策性和生产性服务,而并非为普通的生产活动和生活劳动的服务。

技术咨询是提供咨询服务方为要求咨询方提供特定技术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和分析评价报告的服务。这是一种纯知识性的服务。目前咨询服务的内容还在不断扩大,除前面所叙外,还涉及经济、法律、企业管理、市场调研、防止公害、保护环境、生态平衡等多重方面。

技术辅助服务是指技术持有者以自己的技术知识为技术需求者解决特定的专业技术问题。这种服务不仅要向委托方传授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且还要提供相应的劳务去亲自解决技术问题并对实施的结果负责。

中介服务则是中介机构促使拥有技术方与需要技术方达成技术合同的一种联络性服务。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举办各种技术交易会,及时沟通技术商品信息,保持研究机构与生产部门的联系。其中也包括对技术进行分析论证, 为买方提供技术咨询、以及对技术成果进行二次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