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企业内部管理体制的一般理论一、企业内部管理体制的涵义

企业内部管理体制,简单说就是指企业内部管理中的集权与分权的问题。从广义方面讲,它包括以下两类:一类属于横向的集权与分权问题。主要是指:(1)企业内部各个组织之间的集权与分权。如我国国有企业中的党组织,行政组织和工人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之间在企业管理中的集权与分权,和在大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的集权与分权。

(2)个人与集体之间的集权与分权。如实行个人负责制,还是实行集体负责的委员会制等。再一类属于纵向的集权与分权问题。主要是指企业管理中的上下级组织之间(包括各级领导和管理职能部门之间)的集权与分权。前一类严格他说属于企业领导体制方面的问题。这里所要研究的企业内部管理体制,是指后一类的问题,即主要是指企业内部在划分管理层次、实行分级管理时,如何正确处理集权和分权的关系。

现代工业企业,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生产经营系统。为了更好地组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实施有效的管理,需要在企业内部划分一定的管理层次, 实行分级管理。例如,我国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的管理,大多数分为厂级(厂部)、车间、生产班组三级管理。一些规模特别大、生产很复杂的特大型企业,实行总厂(公司)、分厂、车间、生产班组四级管理。而一些小型的、生产比较简单的企业,则实行厂部和生产班组两级管理。但无论企业内部的管理分为几级,都应正确处理管理上的集权与分权的关系,按照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的原则,将企业管理的某些主要权力集中在厂级(或总厂、公司一级),同时,赋予下级(例如分厂、车间和生产班组)必要的管理责任和管理权力,以便在保证全厂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充分调动各级管理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积极性。

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中的集权与分权,是相对的,对立统一的。这里谈到的集权与分散,是指管理权力(或职权)在上下级之间集中或分散的程度与趋势,绝对的集权或绝对的分权是不可能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