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企业内部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的方向

如前所述,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和管理组织,曾作了一些改革和调整,也收到了一定成效。但就总体上来看,建国几十年来长期形成的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并未完全打破,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在管理体制上集权过多,分权不够;(2)在管理组织结构上, 模式单一,基本上都还是直线职能制的组织形式;(3)在管理机构设置上, 不仅上级主管部门强调上下对口,同时也缺乏动态分析,忽视机构对企业环境的适应性;(4)在职能部门的横向关系上,由于职能机构多,分工细,而且实行由厂长和数名副厂长分管制度,带来横向协调困难。总之,我国企业管理体制和管理组织结构仍需要不断地改革和完善。

今后,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市场机制的完善,企业规模的扩大,以及企业改革的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等,企业管理体制上由集权化向分权化转化将是一种总的趋势。其具体原因是:

  1. 在现代生产高度分化、科学技术高度综合、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和复杂纷繁的情况下,企业领导和管理的规模与复杂性急剧增大,经营决策的任务日益繁重。为了使企业领导集中精力进行大政方针决策,需要将一部分权力分离出来和下放下去。

  2. 现代企业面临的产品多样化和经营多角化趋势,也促使企业由集权化向分权化转化。

  3.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尤其是跨行业、跨地区大型集团公司的发展,也迫使企业由集权化向分权化转化。

  4. 为了搞活企业,增强企业活力,完善企业内部责、权、利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制,也需要企业实行分级、分权管理,以利于调动企业各级组织和积极性,充分挖掘企业内部潜力。

当然我们所讲的分权化,并不是不要集权,而是在合理集权的条件下进行更多的分权。为此,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管理组织结构的具体改革方向应当是:

  1. 实行集权与分权的合理结合,通过企业内部放权,进一步使集权化向分权化转化,实行分级分权管理。

  2. 适应现代企业的要求,打破管理组织结构的单一化,实行组织结构的多样化,除部分中小型企业仍可实行直线职能制外,一些大型企业应当更多地实行体现分权管理的事业部制,以及矩阵制、多维立体结构等管理组织形式。

  3. 管理机构设置上,由以往的凝固化转向弹性化。《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 20 条规定,企业享有内部机构设置权、并有权拒绝任何部门和单位提出的设置对口机构,规定人员编制等要求。今后,企业主要应根据企业内外部条件和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来设置和调整管理机构, 以提高其对环境的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