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生产过程的后馈控制

生产过程的后馈(事后)控制,虽属生产过程结束后对生产输出施行的控制活动,但仍具有积极意义,其重要性不可低估。第一,对生产过程的成果(产成品或已完成的作业)进行质量或数量方面的检查,发现与既定标准不符合即采取补救措施,是保证满足社会需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必要环节;第二,通过对本生产过程输出物的分析、研究,可以总结生产、技术、管理等各方面的经验教训,便于在下一生产过程开始之前即采取各种预防措施。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生产过程后馈控制的重点内容,是控制供货合同的执行和完成情况。此项活动的开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后馈控制目的的实现。

供货合同完成情况的控制,主要是保证按合同期限供货。因此,首先是安排好计划按计划保证入库,控制好产品入库状况。为了分析交货日期的延误或提前的情况,可以利用概率控制的方法,分析按期交货的概率,以帮助进行计划和控制。兹举例说明如下:

假设经过 100 次的交货统计,提前和延误交货日期及其次数如图 17-5 所示。

图 17-5 供赁情况统计直方图

从图 17-5 中可以看出,提前 4 天交货的有 2 次,延期 4 天交货的 5 次, 准时交货的 30 次,计算出平均数一—0.27,标准差 S 为 1.73。换言之,延迟交货平均为 0.27 天。以 3 个标准差为界,则±3S=4.92~—5.46,即可能

提前 5 天,也可能延迟 5 天多才能交货。假定以此为准,则签订合同时预留交货期 5~6 天,同时在生产控制时,要控制在延期 5 天之内,这样就可能保证按期交货。

衡量产品入库情况和供货合同完成情况的指标如下: 1.均衡率:用以衡量产品人库均衡情况。

每日计划完成率之和(扣除超额部分)

日均衡率 =

某时期日数

旬均衡率 = 一月三旬每旬计划完成率之和(扣除超额部分)

3

2.供货合同完成率:用以衡量供货合同完成情况。

供货合同完成率 = 实际完成合同产品数量之和 ×100%

计划合同定货数量

实际完成合同产品数量不包括合同外的产品数量。

上述概率控制中,计算出提前或落后完成合同日期平均无数 X=0.27,也可用以反映按期完成合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