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技管理体制

科技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科技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众所周知,任何国家、地区和部门科技发展的速度主要取决于:物质技术条件的优劣与否; 科技发展战略是否正确;科技体制是否合理等因素。可见,科技管理体制对科技成果转化与转移的影响与制约作用同样是重要的。例如我国原有科技体制以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条块分割的封闭结构,科技与经济双轨运行相互脱节等为基本特征,由此严重影响着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严重影响着科技工作的效率和效益,严重妨害着健全的决策机制的形成而经常造成决策失误,挫伤着企业技术进步的积极性。这种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科技体制,在新的历史时期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建设对科学技术的要求,其中科技工作同经济发展长期脱节是旧体制最为突出的问题:这具体表现在,组织方面大量的从事应用开发的科研机构都独立于企业之外,科研工作很难与企业的生产活动相结合。管理方式上国家包得多,统得死,科研计划指令下达、科研经费财政拨款一个渠道。科研成果往往不能进入企业, 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生产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则不能较快反馈到科研单位而形成新的课题。在人才制度上,基本是一次分配定终身,人才归部门、单位所有,很难流动,科技人员没有择业之自由,研究机构也无选择人才的自主权。这样既造成了人才布局与经济建设的脱节。

1985 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长期以来逐步形成的科学技术体制存在着严重的弊病,不利于科学技术工作面向经济建设,不利于科学技术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能力,束缚了科学技术人员的智慧和创造才能的发挥,使科学技术的发展难以适应客观形势的需要。”经过多年的探索我国政府提出了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构想,即:在运行机制方面, 改革科技拨款制度、开拓技术市场,克服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科学技术工作,国家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敝病;在对国家重点项目实行计划管理的同时,运用经济杠杆和市场机制,使科学技术机构具有自我发展的能力和自动力经济建设服务的活力。在组织结构方面,改变过去的研究机构与企业分离, 研究、设计、教育、生产脱节,军民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况;大力加强企业的技术吸收与开发能力和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能力的中间环节, 促进研究机构、设计机构、高等学校、企业之间的协作和联合,井使各方面的科学技术力量形成合理的纵深配罩。在人事制度方面,克服“左”的影响, 扭转对科学技术人员限制过多,人才不能合理流动,智力劳动得不到应有尊重的局面,造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科技管理体制的改革必将为我国实现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为保证我国科技持续、稳定、高效、高速发展,为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向生产领域的转化而提供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