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订战略目标的要求

(一)目标要分清主次

一个企业的战略目标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提出不同的目标,但这些目标是相互联系的,必须围绕一定的中心目标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不能不分轻重缓急地予以平列。要按照目标的重要程度,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目标,带动其他目标,协同完成企业的战略任务。

(二)目标要有层次性

战略目标按照战略层次,分为总目标和分目标,同时按照时间和地点进行分解,如分为长期的总目标,各时间阶段的分阶段目标;按不同业务部门分为各业务部门的分战略目标等。

(三)目标要尽量加以数量化

目标要便于衡量,凡是能够定量的指标都要数量化,如投资报酬率、每股盈利率、市场占有率、销售利税率、成本降低率等。对于一些难于定量的定性目标,也要清晰明确,便于考核。如职工的平均技术等级达到什么要求, 技术装备达到什么先进水平,企业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如何等等。

(四)目标要有激励作用

战略目标要有鼓舞动员的作用,使全体职工能够展望企业未来的发展, 有奋发进取的信心和精神。因此,战略目标要先进合理,是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