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联合兼并战略

联合兼并战略一般是在总体战略中采取同心多样化、一体化或复合多样化等战略的情况下,根据市场和产品战略的要求,对有关企业或单位某些或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联合或兼并的战略,以扩大经营规模,取得规模效益。

按照不同情况,形成各种不同的战略。

(一)联合战略

联合战略可以采取合资或合作的两种方式。

  1. 合资战略。与有关企业进行合资经营,形成统一的经营实体。

  2. 连续一体化战略。组成企业集团,从松散型到紧密型,逐步形成一个以资金为纽带的集团化经营的战略。

  3. 蛛网式战略。若干个小型企业联合起来对抗另外几个大企业,巩固竞争地位的战略。

  4. 合作——分离战略。两个以上企业在一段时期内对某一项目进行合作,合作完成后再分离的战略。如承包大型工程常采用这种战略。

(二)兼并战略

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对其他企业实行全部或部分兼并的战略,主要有: 1.收买战略。收买被兼并企业全部或部分产权的战略。收买有不同方式。

  1. 购买式。出资购买被兼并方的资产,成为兼并方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时兼并方不承担被兼并方的债务。对股份制企业来说就是购买被兼并方的普通股票。

  2. 承担债务式。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的全部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这时兼并方并不一定付出大量资金,只负责偿还有关债务。

  3. 组合重建式。把被兼方的资产作为股份入股,与兼并方一起组成一个企业。

  4. 控股式。购买被兼并方的部份股权,通过控股来左右甚至控制被兼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达到兼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