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有企业的改革

一、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我国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的企业,就其生产技术方面的特征看。大多数(主要是大中型国有企业)也是现代化企业。由于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地位的不同,我国的国有企业大体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竞争型的企业(是国有企业的大多数),它们以赢利为目标,其生产经营全部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再一种是非竞争型企业或不完全的竞争型企业,包括垄断型、半垄断型或服务型的企业。它们的生产经营虽然也要讲求赢利,也要进入市场,但要更多地承担国家指令性任务和提供对社会的公共服务。但不论哪种类型的现代国有企业,都承担着为国家创造财富,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它们是市场的主体,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是,由于我国国有企业长期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生存,一直是作为政府的一个附属物,由此所形成的企业制度、经营机制等都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对企业的要求,也不符合现代企业的特性,在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中,国有企业缺乏活力,效益低下的弱点日益显露出来。因此,如何通过改革搞好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活力和提高企业效益,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我国经济实力,促进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正是基于上述认识,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几乎从经济体制改革一开始就摆在“中心环节”的重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