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代企业的职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其基本职能就是创造财富并使财富不断增值。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主要目的是要获得赢利。一个企业如果不能有效地为社会创造财富和使财富不断增值,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企业如果不能赢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也无法生存下去。模糊和淡化上述企业的基本职能和经营目的,把应该由政府和社会承担的职能统统交由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来承担,形成企业办社会的局面,不符合社会分工的要求,也不利于企业的成长发展,是一种应当摒弃的落后做法。但同时现代企业观认为,现代企业除了承担上述职能和获取赢利外,还应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为社会作出一定的贡献,诸如社会就业、养老保险、保护环境、促进所在地区发展等,这样做,可以加强企业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搞好公众关系,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开拓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