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际证券的流通

国际证券的流通是指国际证券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买卖,它是国际证券发行的继续。没有证券的流通,其筹集资金作用是很有限的。国际证券的流通场所有两种:一种是有组织、有规模的买卖场所,即证券交易所;另一种是无组织的小规模交易市场,也称场外交易市场。

(一)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证券流通或交易的主要场所,也是高度组织化、秩序化的场所。大多数国家对交易所的设立采取特许制,也有的国家采取登记制或认可制,并且对在交易所交易(即上市)规定了许多条件。各国法律都规定, 在交易所上市只有具备一定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不仅各国都制定了证券交易法,各证券交易所也都制定了本所的交易规程。特别是在对证券交易行为的管理方面,大多对以下行为作特别要求:(1) 吸收合并报价:指一个公司拟合并另一公司时向股东提出的购买价格。各国大多要求,在公开宣布吸收合并前通知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并向有关机构提交发价文件。(2)禁止内部人员在场内交易。内部人员指通过与某一公司进行业务联系或经营某一公司证券而掌握内部资料的人。(3)禁止证券交易中的欺诈以及故意损害交易对方的行为。

(二)场外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市场是在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场所进行交易的场所。交易方式多为电话、传真等。交易场所多为证券公司专设的证券柜台,又称枱头交易。各国对场外交易没有太多的法律管制,证券发行人无需经审核批准或登记注册,不需提交招募说明书及披露有关信息。由于场外交易缺乏严格管理,投资风险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