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在国际贸易中,商品的品质首先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对于某些由国家制订了品质标准的商品,如某些食品、药物的进出口,其品质还必须符合有关国家的规定。

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名。

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及凭文字与图样的方法。 在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中,无论是凭买方样品还是卖方样品,亦

或卖方根据买方样品所制回样成交,卖方都要承担交货品质必须同样品完全一致的责任。为避免发生争议,合同中应注明“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凭样品成交适用于从外观上即可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

凭文字与图样的买卖包括凭规格、等级或标准的买卖,凭说明书的买卖以及凭商标、牌号或产地的买卖。如果表示商品质量的主要指标和大小、长短、粗细等可以标准化、规格化则只需在合同中注明商品的等级标准、规格, 不必凭样品成交。对于附有图样、说明书的合同要注明图纸、说明书的法律效力。合同中仅以商标、牌号或产地表示商品品质的产品,只能是那些品质优良、稳定或具有特色,在国际市场上已拥有良好声誉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