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与不同国籍的合营者间投资争议的解决

合营企业是国际投资的重要形式,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合营者或其他合营者在设立、经营合营企业的过程中,由于各自利益及经营目标的不同而产生各种争议,这类争议是国际投资争端中较常见的类型,其解决方法有以下三种:

  1. 协商、调解。

  2. 国际商事仲裁(参看本书国际私法部分)。

  3. 诉讼解决争议。

在双方当事人没有协议采用仲裁解决争议时,可向东道国法院提起诉讼。各国普遍认为,如果采用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应该在东道国寻求国内司法救济,这是因为合营合同在东道国订立履行,合营企业在东道国设立,公

司的经营活动,法律行为都在东道国进行,东道国对此争议有专属的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