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确定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的国民待遇原则

虽然在确定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上也可能采用其他标准,但绝大多数国家均承认,国民待遇原则是确定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的基本原则。在当今国际社会,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国均在其国内立法或在其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国民待遇原则,以确定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即使一国在其国内立法或在其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未作明文规定,依据习惯国际法,一般也都在诉讼地位上给予外国人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原则要求互惠,互惠可以通过立法或条约中的明确规定证明, 也可以通过司法实践证明。在国际实践中,如对方国家无相反的法律规定或相反的司法实践,即证明其对自己国家在该国的国民给予民事诉讼地位上的国民待遇;而如对方国家有相反的法律规定或相反的司法实践,即证明不存在互惠。在无互惠的情况下,各国通常采用对等原则,亦限制对方国家国民的民事诉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