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准据法

一、准据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准据法的概念

准据法(Lex cause 或 Aplicable Law)是指经冲突规范援用来具体确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法域的实体法。虽然准据法本身并不属于冲突规范范畴,但由于冲突规范的直接作用只是选择法律,故它并不能直接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它只有和它所指定的准据法结合在一起才能调整这种关系。因此,冲突规范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准据法,准据法的确定在冲突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准据法的特点

准据法作为国际私法上的特殊法律范畴,具有如下特点: 1.准据法必须是通过冲突规范所援引的法律。未经冲突规范的指定而直

接适用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无论是统一实体规范还是国内法中的专用实体规范,都不能被称为准据法。

  1. 准据法是能够具体确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实体法。虽经冲突规范的指引但不能用来直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法律, 如在采用冲突法的反致、转致等特殊制度时,内国冲突规范所援用的外国冲突规范就不是准据法。

  2. 准据法必须能够直接确定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与义务。因为准据法是解决涉外民事案件的最后步骤,所以,如果找到的准据法不能确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就会使国际私法失去其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