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

中国于1986 年7 月提出申请恢复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的原始缔约方地位与资格,并开始了复关的谈判,到 1995 年 1 月 1 日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并取

代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国的复关努力并未成功。到 1996 年,中国从复关谈判转变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到目前,谈判仍在进行之中。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本着以下原则:以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为前提,以乌拉圭回合协议为基础,承担与自己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义务。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将从中享受如下权利:中国商品在所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中可以享有多边的、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可以享有普遍优惠制待遇、可以通过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解决国际贸易纠纷。同时中国也将承担下列义务:降低进口关税至世界贸易组织要求的发展中国家水平、逐步取消若干非关税措施、取消被禁止的出口补贴、增加贸易政策透明度、开放服务贸易领域、扩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放宽对引进外资的限制等。尽管有以上诸多义务,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为中国提供更多的贸易发展机会和条件,将大大提高中国的国民经济实力,所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