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价格条款

价格是指每一计量单位的货值。

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价格是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在合同中要订好价格条款应注意正确表示计价货币的名称,贸易术语的选择要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保持一致。在美国及其他国家法院的判例中,都有因在 CIF 合同中包含了与CIF 合同性质相抵触的条款致使合同被宣判无效的情况。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的作价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短期交货合同采用固定价格的方法,即是由买卖双方商定的在合同有

效期内不得变更的价格。 2.长期交货合同,如大型成套设备、机器的买卖,为防止国际市场价格

变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可采用滑动价格,即买卖双方同意在合同中暂定一个价格,在交货时再根据行情及生产成本增减情况作相应的调整。

  1. 后定价格。双方在合同中不规定商品的合同价格,只规定确定价格的时间和方法,如规定“以 1993 年 10 月 25 日伦敦商品交易所价格计价。”

  2. 对分批交货合同,可采用部分固定价格、部分滑动价格的方法。近期交货部分采用固定价格,远期交货部分按交货时行情或另行协议作价。

为防止商品价格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在合同中可以增订黄金或外汇保值条款,明确规定在计价货币币值发生变动时,价格应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