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分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二种:

(一)航空运输险

承保:(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难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范围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航空运输一切险

除包括上述航空货物运输险的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