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外国法适用和排除

国际私法中用冲突规范确定有关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存在着适用内国法和外国法两种可能,因此就会发生内国的司法机关处理涉外民事案件时适用外国法的情况。关于主权国家为什么要适用外国法及适用外国法是否会损害国家主权和利益的问题,古往今来已有诸多中外国际私法学者提出各种理论来加以解释,这些国际私法上的著名理论对国际私法的发展产生过积极的影响,至今,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当然,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有限度地适用外国法已为各国理论和实践所接受。但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克服适用外国法过程中发生的诸多困难,在国际私法上逐渐形成了一套适用外国法的制度,这些制度包括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和外国法内容的确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