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反致

当冲突规范指定适用外国法时,它所指定的外国法是仅仅指外国的实体法,还是包括冲突规范在内的外国的全部法律?此问题在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中是争论颇多的。如果认为被冲突规范所指定的外国法应包括外国冲突法在内,那么,根据该外国冲突法又将会进一步发生法律选择,当依该外国冲突规范又应适用法院地法或第三国法律时,便发生了国际私法上的反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