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除外责任

根据陆运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1.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

  2. 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3.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造成的损失;

  4.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跌落、运输延误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5. 本公司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