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实体”可以加入关贸总协定?

关贸总协定规定:“不属于本协定缔约方的政府,或代表某个在对外贸易关系和本协定所规定的其它事务的处理方面享有完全自主权的单独关税领土的政府,可以⋯⋯,代表它本身或代表这一领土加入本协定⋯⋯。”由此可见,有资格加入关贸总协定的“实体”,只能是非关贸总协定缔约方的政府和“单独关税领土”的政府。前者是一般主权国家,后者是不拥有主权的特定地区。国际组织本身可以与关贸总协定建立一定的关系,但不能以缔约方的资格加入关贸总协定。当然,个人或民间国际社团及类似的个人集团, 都无权加入关贸总协定,不能成为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