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圭回合达成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991 年中期审评部长级会议决定建立贸易政策审议机制。1993 年 12 月

15 日最终达成的协议在原来基础上作了较大扩充和发展。其要点如下:

  1. 目标:通过了解成员国的贸易政策和做法,审议各成员国对多边贸易协议(包括诸边贸易协议)的规则、纪律和所承担义务的执行情况;审议成员国的贸易政策和做法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

  2. 国内透明性:成员国认识到一国政府贸易政策决策的透明性对成员

国的经济和多边贸易体制的价值,鼓励和促进更大的透明性;但国内透明性的贯彻必须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并考虑到各成员国的法律和政治体制。

  1. 审议程序:所有成员国的贸易政策和做法都要受到贸易政策审议机构的定期审议。各成员国在世界贸易中所占份额是其接受审议周期的决定因素。在世界贸易中排名前 4 位的国家两年审议一次;排名第 5~20 位的国家4 年审议一次;其它国家 6 年审议一次。

  2. 报告:各成员国根据贸易政策审议机构规定的格式定期提交报告。

  3. 对机制的评估: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将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生效后 5 年内对机制的运作做出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