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加入关贸总协定涉及的原则问题有哪些?它们是击何解决的 ?

台湾加入关贸总协定,不可避免地要引起政治、法律和经济 3 个方面的

问题,核心则是主权问题。在台湾递交加入申请后,中国政府总理李鹏于 1991

年 10 月致函关贸总协定缔约方政府首脑和关贸总协定总干事,就恢复中国在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地位及中国台湾地区加入关贸总协定的问题阐明了中国政府的基本立场:

鉴于总协定的政府间性质,台湾加入总协定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解决此问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只有恢复了中国总协定的缔约方地位,才能同意台湾以中国的一个单独关税区加入总协定;(3)关于台湾参加总协定问题,必须同中国政府协商并达成协议。

李鹏总理的信辽表示:在此前提下,相信应能找到妥善办法解决台湾参加问题。在未经同中国政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企图推动成立总协定台湾工作组,是对中国国家主权的无视,我国绝对不能接受。希望贵国政府(总协定秘书处)能认真考虑和充分尊重中国政府这一立场。

经过多方努力,代表理事会就此问题达成了谅解:中国加入在先,台湾加入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