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圭回合参加方为创造良好谈判环境做了哪些承诺?

每个参加方同意在乌拉圭回合谈判期间实施以下承诺:

  1. 不采取任何与关贸总协定的规定或由关贸总协定在其组织范围内或由其主持谈成的文件不一致的限制或扭曲贸易的措施。

  2. 在合法行使其关贸总协定权利时,不采取任何超越补救特定局面所必须的贸易限制或扭曲贸易的措施。

  3. 不采取任何旨在改善其谈判地应的贸易措施。

  4. 一切与关贸总协定的规定或由关贸总协定在其组织范围内或由其主持谈成的文件不一致的限制或扭曲贸易措施,应在商定的、谈判正式完成之前的期限内逐步取消或使其变为一致,并应考虑到根据谈判目标所达成的多边协议、承诺和谅解,包括强化的规则和纪律。

  5. 有关参加方,包括所有受影响的参加方,应在通过磋商而同意的公平基础上逐步履行这项承诺。这项承诺应顾及到任何参加方对直接影响其贸易利益的措施所表示的关注。

  6. 不得为取消这些措施而提出关贸总协定中的减让要求。

  7. 每个参加方同意,履行不增加限制和逐步减少限制的承诺应受多边监督,以确保这些承诺得到履行。贸易谈判委员会将就建立实施这种包括定期审评在内的监督的适当机制做出决定。任何参加方都可提请适当的监督机制注意它认为与履行这些承诺有关的任何行动或不履行法律责任。这些通知应送给关贸总协定秘书处。秘书处还可以提供进一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