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根据关贸总协定的规则和惯例,凡某一国家和地区提出加入关贸总协定的请求以后,经缔约方全体同意,可以先取得观察员资格。已取得此种资格者均可以参加缔约方全体大会,也可以参加关贸总协定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的会议。但若想参加东京回合守则的有关委员会,则须另行申请。还有,取得观察员资格的国家和地区不得享受关贸总协定项下的权益,因为它们没有承担关贸总协定缔约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