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回合通过的”授权条款”有哪些内容?

在东京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达成了“授权条款”。它要求发达国家在以下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以不同程度的优惠:(1)重申在关税上给予发展中国家以普惠装。(2)对于各种非关税措施要根据东京回合守则办理。(3)对于发展中国家之间相互给予的关税和非关税优惠待遇,可按世界或区域贸易安排的框架办理。(4)对最不发达国家规定特殊待遇。

此外,“授权条款”还包括以下内容:(1)对于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的扩大,不应当成为最惠国待遇基础上减少贸易壁垒的阻碍,也不应提高对于不享受优惠待遇国家的贸易壁垒。(2)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 必须符合这些国家发展经济和贸易的直接需要。(3)对于适用、修改和撤销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引起的困难,应通过协商程序解决。(4)在贸易谈判的关税减让中,发达国家任何承诺的增加都不能违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需要。(5)希望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和贸易情况的不断改善,能够做到有条件充分履行关贸总协定的有关权利和义务。就这一点来说,对最不发达国家的严重困难,减让条件将被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