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多种纤维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在第一个多种纤维协议结束前夕,42 个成员国经过多次谈判,决定不取消多种纤维协议,而是将它延长 4 年并于 1977 年 12 月 14 日达成了延长议定
书,也就是第二十多种纤维协议。其有效期是 1978 年 1 月 1 日至 1981 年 12
月 31 日。纺织品委员会的结论指出,延长议定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扩大纺织品贸易,特别是扩大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贸易,逐步达到取消贸易障碍和实现纺织品世界贸易的自由化”。但是,纺织品委员会的结论增加了“合
理背离”条款,规定进口国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特殊条件采取共同商定合理背离的可能性”,还规定任何背离“都将是临时的,而且,有关参加国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到本协议的范围中”。
但是,由于“合理背离”没有统一标准和界限,也无法预计“临时”的时间要持续多久,所以,第二十多种纤维协议为发达纺织品进口国滥用“合理背离”条款开了严重的缺口。它们以“合理背离”条款为根据减少配额, 降低许多出口国年增长率(低于 6%),减少或取消灵活条款,对受限产品实行进一步分类,对所谓“敏感产品”实行更严格的限制。于是,第二十多种纤维协议的出现和生效实施,使原有的出口国受到的限制更加严厉。虽然纺织品委员会关于第二个多种纤维协议的结论规定在解决“合理背离”时“应重视发展中国家、新参加者和小的供应者的利益”,但是,它们面临的形势更严峻,其中不少出口国在出口尚未产生一定的规模经济之前,就被“合理背离”条款扼杀。另外,由于多种纤维协议限量不限值,服装生产的附加值高于一般纺织品,因而出口服装能从有效的配额中获得更多外汇。但是,第二个多种纤维协议问世后,发达国家将限制的重点从纺织品转向服装。很明显,从权利和义务平衡的观点来看,第二个多种纤维协议对发达纺织品进口国更为有利。所以,发展中纺织品出口国强烈反对发达纺织品进口国滥用“合理背离”条款。最突出的表现是,发展中纺织品出口国于 1980 年 11 月在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成功地举行了发展中纺织品出口国第一届协调会,从而加强了同发达国家谈判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