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迪回合热带产品谈判取得了哪些成果?

肯尼迪回合首次明确承认对发展中国家的非互惠原则。谈判授权中规定,发达国家在做出减让时,“不应期望从发展中国家得到互惠”。此项原则在热带产品谈判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体现。

在肯尼迪回合前,发展中国家向主要发达国家出口的热带产品中,有

20.7 亿美元是免税的,有 19.71 亿美元尚需征税。肯尼迪回合就以上征税部分的减征结果为:

完全免征关税的:1.25 亿美元减税 50%以上的:1.67 亿美元减税 50%以下的:6.85 亿美元无任何减免的:9.94 亿美元总计:19.71 亿美元

在以上减让成果中,完全取消关税的热带产品仅占原证税部分的 6.3%。综合起来看,发展中国家向主要发达国家出口的热带产品的近 40%仍需征税, 而且还受到一些非关税壁垒的限制。所以,在肯尼迪回合中所达成的减让结果,无疑远远没有满足热带产品出口国的愿望。